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等,ST实达及相关责任人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罚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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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等,ST实达及相关责任人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罚款500万元
2023-12-07 1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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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实达12月7日公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景百孚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董事长周乐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经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2021年12月28日,公司与林强签署《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70%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林强。该股权处置使得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1,813,694,080.28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306.86%,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0年4月将相关存货分别出售给香港的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迅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收回货款共计0.18亿美元(汇率变动后折合人民币1.15亿元,占该笔销售收入的78.26%)。2021年4月29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以该货款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为由,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消除该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设立空壳全资孙公司代收货款、签署《委托代收代付货款协议》、协调第三方主体进行无商业实质资金过账等方法,虚构已收回全部剩余货款的事实。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临时报告《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其中关于货款收回情况以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等有关表述存在虚假记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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