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退市、股指期货......证监会全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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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退市、股指期货......证监会全面回应
2024-01-19 19:53:00
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注册制改革整体情况、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
  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介绍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总体情况。他表示,实行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执法,管得更严,管得更准。一方面,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带病闯关”“一查就撤”。另一方面,实行注册制必须严刑峻法,重典治乱。
  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回应了上证报记者“打击财务造假情况”的提问。他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始终保持对财务造假的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各项法律规定,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惩处力度,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坚决打破造假“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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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
  实行注册制必须严刑峻法,重典治乱。
  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
  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
  融资融券新规实施效果符合预期。截至目前,融券余额较新规实施之初降幅达23.4%。
  证监会将持续加大与公检法各部门的联动,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诚信惩戒和退市监管、自律管理等手段构建起“立体追责”体系。
  股指期货的整体持仓较为分散,暂未发现客户集中大量加空仓的现象,也暂未发现关联账户联合做空的行为。
实行注册制必须严刑峻法重典治乱
  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介绍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总体情况,并回应了注册制改革的几个问题,包括透明度、加强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建设等。
  他表示,5年多来,证监会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试点注册制,2023年4月推广到全市场。同时,推出“深改12条”,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一揽子推进资本市场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质效不断增强,科技型企业成为新上市企业的主力,带动了社会资金更多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
  “从市场各方反映的情况看,注册制改革给资本市场结构、生态、透明度等方面带来了全方位、深层次变化,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周小舟说。
  周小舟表示,注册制改革遵循三个原则,即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全球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注册制改革是一场从底层逻辑到思想理念、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涉及资本市场入口与出口、一二级市场、投融资、立法与执法等各领域全链条,绝不是个别人讲的“注册制就是将IPO审核从证监会搬到交易所”。
  “我们坚持注册制改革三原则,并贯穿于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实践中逐步走出了一条试点先行、先增量后存量、以板块为载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注册制改革之路。”他说,总的看,注册制主要制度安排已基本定型,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市场对法治的敬畏之心更强了,市场生态不断净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加受到保护,监管部门自身的透明度更高、各种约束更强了。
  他说,实行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执法,管得更严,管得更准。
  一方面,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带病闯关”“一查就撤”。
  另一方面,实行注册制必须严刑峻法,重典治乱。证监会坚持“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构建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立体化惩戒约束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建立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并逐步常态化,完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先行赔付、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制度并推动相关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
  他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个总目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坚持注册制改革三原则,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坚持注册制的基本架构和基本制度安排,依法全面加强从严监管,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
  “注册制改革本身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探索完善的过程。”周小舟说,证监会将密切跟踪分析注册制实施效果,动态开展制度评估,认真倾听市场声音,不断优化制度安排,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局。
坚持“应退尽退” 防止“一退了之”
  证监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介绍了上市公司退市情况。据他介绍,退市改革3年来,共有127家公司退市,其中104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数量是改革以前10年的近3倍,并呈现了两个特点。一是面值退市显著增多,去年面值退市的数量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市场优胜劣汰的自我调节机制开始形成。二是重大违法类退市增多,去年8家公司因达到重大违法标准进入退市程序。这些公司的退市带动中介履职、投资理念、市场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总体符合改革预期。
  “我们关注到市场上‘A股退市率不高’的观点。”他说,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以美国为代表的境外市场退市是以私有化、被其他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为主,是自愿退市为主,有些市场自愿退市占总退市比例超过90%,真正强制退市的比例也不高。这些公司退市是自身公司战略考量,主动作出的市场化选择。A股强制退市的公司不少,但重组退市、主动退市案例大幅度少于境外市场。
  郭瑞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改革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一是继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坚持“应退尽退”,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保壳”行为,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坚决防止“一退了之”。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支持投资者运用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救济举措,维护自身权益;推动退市公司依法、有序进入退市板块,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等基本权利。
  他还回应了减持制度相关情况。据他介绍,我国市场的股份减持制度相比境外市场更严。按当前指标测算,沪深共有近2300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受到限制。一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主动终止减持计划。对于各类违规减持,证监会及时责令改正,相关主体主动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收益;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维护了减持制度的严肃性。
再融资政策逆周期调节和扶优限劣的效果
正在显现
  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回应了再融资政策落地后实施效果。据他介绍,2023年8月底和11月初,证监会和交易所两次向市场介绍了优化再融资的监管安排。其核心是,从严从紧、扶优限劣,一方面加强逆周期调节,对再融资提出进一步严格要求,维护一二级市场平衡发展,另一方面满足上市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
  “市场能够看到,优化再融资安排落地以来,再融资公告预案和受理家数少了,说明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更加审慎理性了。”严伯进说,同时,核发批文数量明显下降,去年9月至12月,核发95家批文,较前8个月月均减少40%,严格把关的监管导向更加鲜明。此外,启动发行和再融资募集资金也少了,去年9月至12月,募集资金月均271亿元,较前8个月下降43%,逆周期调节和扶优限劣的效果正在显现。
  证监会机构司司长申兵回应了融资融券新规实施效果。他提及,新规发布后,证监会通过加强穿透式管理、现场检查、监管处罚等方式督促证券公司严格落实新规要求。总体看,政策落实效果符合预期。截至目前,融券余额较新规实施之初降幅达23.4%;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更大,达到35.7%。此外,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说明新规的落实效果是良好的。
  申兵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始终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强化监管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市场各方共同监督规定执行。
资本市场投融资两端总体保持平衡发展
  申兵表示,证监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融资端与投资端动态平衡,2019年启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在保持IPO常态化的同时,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加大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积极培育主动稳定的长期投资力量。
  数据显示,从融资端看,近五年A股IPO总额2.2万亿元,再融资总额3.8万亿元,合计融资总额约6万亿元。从投资端看,公募基金、养老金、保险等中长期资金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从6.4万亿元增长至15.9万亿元,增幅超1倍,持股占比从17%提升至23%。权益类基金从2.3万亿元增长至7万亿元,占公募基金规模比例从18%提升至26%。北向资金持A股流通市值从0.7万亿元增长至2万亿元。个人投资者持有A股流通市值从10.8万亿元增长至22.1万亿元。
  资本市场投融资两端总体保持平衡发展。申兵说,与此同时,投资者回报持续增强。近五年A股累计分红8.4万亿元,分红金额超过当期融资额;公募基金累计盈利2万亿元,分红2.2万亿元。“我们不存在只重视融资、不重视投资。”
  申兵表示,在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的新阶段,证监会将进一步确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市场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投融资两端协调发展,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吸引力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
  证监会法治司负责人程合红主要从四个方面,介绍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相关情况,包括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体制机制、强化立体化追责和严惩“首恶”、大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
  “法治是资本市场的基石。”程合红说,证监会将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不断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基础,为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活力,增强法治信心,提供法治保障。
  程合红表示,证监会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包括做好贯彻实施期货和衍生品法、新公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新的法律法规配套制度规则的制定完善工作,确保新的法律制度的落地与前后衔接一致,包括修改制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
  二是配合做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制定完善工作。包括起草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研究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制定完善包括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方面在内的相关司法解释等。
  三是持续做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立改废释工作。
  “下一步,在深入推进证券期货法律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证监会将结合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新需求,更加注重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制度规则的稳定性、可预期性,严格遵循立法程序,更加广泛深入地听取市场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对各方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评估论证,公平合理地兼顾市场各方的正当利益诉求,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立法水平,努力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支持和保障。”他说。
稽查执法要发挥“惩”的功能、
体现“治”的效果
  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介绍了证监稽查执法的情况。
  “我们注意到市场上有一些观点,一提活跃市场,就认为不能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一说提振投资者信心,就不敢打击欺诈、造假。这种把稽查执法与市场发展对立起来的想法,是不对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他说,活跃市场、提振信心,需要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生态的工作基调,必须始终坚持,一以贯之。
  李明表示,稽查执法不仅要发挥“惩”的功能,还要体现“治”的效果。依法惩罚造假、欺诈,让不法之人付出沉痛代价之后,还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违法者整改,消除不法状态,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原状,督促加强上市公司等主体的内控与合规建设,为投资者提供真实、透明、规范的上市公司,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反馈日常监管,完善规则体系,提升资本市场监管治理效能,这是最好的投资者保护,也能真正建立起有利于稳定市场、活跃市场的长期信心。
坚持“一案双查”
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
  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介绍了行政处罚工作的情况。2023年证监会全系统共审结案件350余件,处罚责任主体千余人(家)次,罚没款金额60余亿元。特别是对紫晶存储案、泽达易盛案、易见股份案、奇信股份案等市场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财务造假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有力整肃净化市场环境。
  他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保持“严”的行政执法主基调,坚持“零容忍”,锚定“高质量”,在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中,把握好法律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从严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中介机构失职缺位等违法行为紧盯不放、严惩不贷,强化震慑,助力打假防假;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积极支持刑事司法和民事赔偿等工作,构建“长牙带刺”立体追责体系。
  滕必焱还介绍了打击财务造假的情况。滕必焱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始终保持对财务造假的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各项法律规定,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惩处力度,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坚决打破造假“生态圈”。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处罚只是追责的起点。证监会将持续加大与公检法各部门的联动,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诚信惩戒和退市监管、自律管理等手段构建起“立体追责”体系,形成各司其职、有机衔接、齐抓共治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违法成本,提升广大投资者对执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投资安全感。
暂未发现股指期货客户集中大量加空仓的现象
  证监会期货司司长李至斌回应了近期股指期货等相关热点问题。
  他表示,当前,股指期货的整体持仓较为分散,暂未发现客户集中大量加空仓的现象,也暂未发现关联账户联合做空的行为。由于期货公司没有自营业务,期货交易所披露的期货公司持仓均为经纪业务客户的持仓。经排查,目前股指期货的空头持仓很大一部分是客户的套期保值仓位。客户进行套期保值,有利于其稳定股票市场持仓。
  “股指期货期权是资本市场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在促进市场结构优化和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李至斌说,今年以来,股指期货期权市场总体运行稳健,股指期货日均成交金额3791.8亿元,日均持仓金额9656.3亿元;股指期权日均成交金额18.09亿元,日均持仓金额52.49亿元;股指期货期权日均成交持仓比0.48,处于正常合理区间。
  “证监会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交易行为的全流程监管,加大监测监控预警排查力度,全力维护市场安全平稳运行。”他说。
泽达易盛案个人投资者获赔金额最高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
  投服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夏建亭介绍了泽达易盛案件投资者实际赔付情况。他表示,泽达易盛案是首单科创板集体诉讼,也是首单欺诈发行集体诉讼。各被告同意按照损失核定后金额全额赔付原告投资者,本案于2023年12月26日成功调解结案。7195名投资者获赔2.8亿余元,个人投资者获赔金额最高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
  2024年1月10日,上海金融法院将2.8亿余元赔偿款划给登记结算公司,随后登记结算公司划到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至1月15日全部赔偿完毕。从集体诉讼启动,投资者用时五个多月就拿到了赔偿款。
  他表示,在投资者获赔的同时,证监会还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对实际控制人等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泽达易盛依法强制退市。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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