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夯实金融市场稳健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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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夯实金融市场稳健性基础
2024-03-12 08:58:00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的专栏文章《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中提到,要提升金融市场稳健性和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推进金融市场更高水平双向开放。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方面,要“标本兼治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大局稳定”。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夯实金融市场稳健性的基础,需要在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原则下,研判当前在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三大领域存在的“风险三角”关系,防范风险蔓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在一个现代化经济体,金融市场是经济运转的核心,它在资本性的市场资源配置中起核心作用。但同时,金融市场不稳定也可能成为一个经济体的风险源头或者风险放大器,尤其在某些外部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下,如果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导致经济金融危机的发生。
  首先,坚持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开放的思路不动摇,是实现金融市场稳健性的根本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金融体制渐进式市场化改革,在促进金融业长足发展的过程中,有效支撑了我国的经济快速增长。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科技创新的驱动力也日益增强,对我国金融体系提出了新要求。相应地,我国现有金融体制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只有通过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与开放,建立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现代金融体系,才能为金融市场稳健性构建良好的发展土壤、营造良好的环境,进而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实现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二者协同发展。
  其次,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是促进金融市场稳健性提升的一项核心工作。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改革总方向是由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变。在这个转型过程中需要妥善处理好三个方面的问题,才能促进金融市场稳健性提升。一是结合当前我国经济结构的正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调整阶段,货币政策目标的抉择,应该优先选择稳就业和金融市场稳定。前者是基于创造更为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而做出的选择,后者是基于当前金融资产价格的下行波动和金融(包括类金融)机构履约能力下降而做出的选择。二是围绕货币政策目标,处理好总量型货币政策(利率政策,包括中期借贷便利MLF和常备借贷便利SLF等)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包括抵押补充贷款,支农、普惠、绿色转型等定向贷款)的关系。三是以商业银行为核心,进一步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货币乘数。货币乘数的扩张,目前主要受需求端影响,信贷需求相对不足;同时,也受到了一些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自身经营能力下滑的制约,从货币政策本身出发,需要进一步改善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妥善处理好银行信贷投放能力受制于资本状况困境的难题。
  再者,防范化解当前重点领域的风险,是夯实金融市场稳健性的基础工作。自2023年以来,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此次政府工作报告等,均强调要防范化解当前重点领域的风险。当前在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三大领域存在亟待化解的风险因素,此次政府工作报告针对这三大重点风险领域,提出了“稳妥有序处置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除此之外,还需要准确识别三者之间存在的相互交织、盘根错节的“风险三角”关联关系。例如,在房地产和金融二者的关系处理上,为了缓释房地产市场惯性下滑所造成的风险局面,实现“先立后破”,需要疏通“金融与房地产的良性循环”。同样,地方债务与房地产之间,地方债务与金融市场之间也存在类似的风险关系,需要采取类似方式,统筹化解。
  另外,有效抵御外部风险,也是保持我国金融市场稳健性发展的一项必要工作。这项工作,既与我国资本账户的开放密切相关,也是我国开展人民币双向浮动汇率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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